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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C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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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關於COP的背景信息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的一項關鍵任務是審查締約方提交的國家資訊通報和排放清單。根據此訊息,COP評估各締約方採取措施的效果以及在實現《公約》最終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
            除非各締約方另有決定,COP每年舉行一次會議。首次COP於1995年3月在德國柏林舉行。除非有締約方主動提出主辦會議,COP在《公約》秘書處所在地波昂舉行。 COP的舉辦地點和主席在五個聯合國區域之間輪換,即非洲、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中歐和東歐以及西歐和其他區域。

內容來自於以下原網站

https://unfccc.int/zh/process/bodies/supreme-bodies/conference-of-the-parties-c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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